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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蛤蟆犯法?没错!一男子捕4000多只蛤蟆被判刑!

2024-06-13 16:59 来源:来今网 点击:

抓蛤蟆犯法?没错!一男子捕4000多只蛤蟆被判刑!

侯洵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铁军

你小时候抓过蛤蟆吗?你知道现在抓蛤蟆犯法吗?近年来,有人把蛤蟆当作补品或美味佳肴,导致大肆捕杀,殊不知蛤蟆已不是想抓就能抓的了,情节严重者将涉嫌犯罪。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以犯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9 年 10 月末,被告人齐某某在虎林市某农场 3 作业站东侧沟里和 23 作业站距晒场 2 公里的桥下干渠中,下地笼网狩猎蛤蟆。同年 12 月 3 日,齐某某驾驶东风牌皮卡车拉着冰镩、锹,到 3 作业站和 23 作业站起地笼网,准备将捕获的蛤蟆用车拉回家中。当天 15 时许,齐某某被该农场林管站工作人员和该农场派出所民警联合巡查时查获。经检斤,齐某某狩猎蛤蟆 4195 只,重 66.1 斤。后经鉴定,齐某某狩猎的蛤蟆为无尾目蛙科黑龙江林蛙。

(网络配图)

法院审理认为,齐某某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齐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据齐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同蛤蟆一样,麻雀、野鸡、野猪等常见的陆生野生动物,虽然并非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但也受到法律保护,因为它们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保证。抓蛤蟆触犯法律,本案并不是特例。有人缺乏法律常识不认为是犯法,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而为之,最终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编辑 王元丹

值班主编 张颖

【来源:ZAKER哈尔滨】